晚饭不见荤腥,因为一见到肉,小水跟公羊星瀚就会吐的稀里哗啦。
“这家太可恶了。”金龙神已经动怒了。
“其实魔族都是这样,吃自己人算什么?饿极了,小崽子都吃父母。”
恩格斯道:“今天只是第一天,大家还不习惯而已,以后就能视若无睹了,
因为这就是魔界的传统,听说当年魔界入侵的时候,补给不能及时,他们就开始吃人,俘虏不够吃,就吃奴隶,奴隶不够吃了,就干脆吃伤兵,然后是
弱小的辅助兵种,不然跨界打仗,怎么可能坚持住?”
公羊星瀚一脸的郁闷:“我以为我会习惯……。”
“你呀,就是心太软,当年有国家打仗的时候,也有吃人肉的,但是被教皇给灭了$”莫斯科大公笑道“你还是经历的少。”
别看是半神级别的高手了,可才三十岁,在这些人的眼中,亚伯拉罕还是个超级年轻的年轻人。
他们在吃一顿素斋当晚饭的时候,城主府里也在吃晚餐。
烘烤的脆脆的白骨,打成卷儿放在盘子上,刷了一层透亮的酥油,晈一口,坐在豪华皮毛椅子上,一个人形生物眯起了她的大眼睛。
那眼睛是一对复眼,里面闪烁着冷冽的光芒,身材修长而前凸后翘,火爆的不得了。
偏偏这衣服穿的很透明,几乎能看到里面的内衣内裤了。
嘴里的白骨被晈的咯吱咯吱响,一个身材干瘪长相丑陋的有着四条腿的黑虫族侍女奉上了一杯淡红色有着一丝血腥气息的饮料:“城主大人,城里来了一辆马车。”
辆马车而己。”奥美尔小姐对此并不感兴趣:“爱莎,你应该说一些让我高兴的事情。”
奥美尔小姐晃了晃饮料:“例如这杯血奶,是什么血?”
“城主大人,那辆马车拉车的马是七彩……。”爱莎长得丑,但是她最忠心耿耿“您的这杯血奶是来自一位干净的地穴族幼崽的心头血。”
“七彩的马?”奥美尔小姐惊讶的看着爱莎:“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在刚才,马车走了中直大道,那可是大贵族走的专用道路,您每次出城入城都是走的那条路。”爱莎的眼睛低垂“您看?连大领主都不曾有过七彩的马……。”
“是哪位大君主驾临了我这里?”奥美尔小姐激动的都站了起来:“如果我过去拜会,是不是……。”
她扯了扯外罩的蜘蛛纱衣,这是一种地穴蜘蛛吐丝制成的衣服,轻薄,透气,最主要的是,大力撕扯之下,一撕就坏,而且被撕裂的声音,很动听
“城主大人,我想不是大君主驾临。”爱莎不得不给自己的主人泼冷水:“不然先来的就是大领主阁下了。”
“哼!”奥美尔小姐生气的将喝干了饮料的杯子丢了出去:“不是大领主,我是不是就没机会了?”
“也不是,城主大人。”爱莎知道她这是生气了,怕被迁怒,立刻就道:“就算不是大君主,也是身边的亲信,大贵族肯定是,七彩的摩玛啊!”
在魔界,摩玛就是马匹的意思。
“你是说,让我去拜会?万一不是呢?”奥美尔小姐自持美貌,又想攀附大贵族,又不想放下架子,她认为自己的容貌,就算是大君主,都配得上I当上君后。
“怎么可能不是?”爱莎劝道:“您去,可以显示您的诚意,毕竟这里是您的城池。”
“为什么不是他们来拜访我?”奥美尔小姐眼珠子一转,那对复眼看起来诡异而充满算计:“给他们下请柬,就说我……三千岁的生日,要举办一个蒙面舞会。”
“蒙面……舞会?”爱莎傻眼了。
魔界的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