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数,最简单一个幻术就够了。话说到这里,玉鼎真人也明白其中之意,也就放下心来。
将还迷迷瞪瞪的小三子交给两人,宋有初就带着元君飞速下了山,在距离昆仑山最近的一个城镇停下来。
二人世界还是不要带着电灯泡为好。
“你有没有想去地方?”看着恢复本相的元君,宋有初心看的双眼迷离,差点就忘了这个身体还是别人的,而且身体的主人还在。
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元君宠溺的问道:“你想去什么地方?”
宋有初一听,眼睛顿时亮了,“明天就是洛阳花朝节,我们去洛阳好不好?”
“好,都听你的。”元君笑着点头。
既然决定了去处,两人就不再停留,径直往洛阳而去。
从昆仑山到洛阳对于两人来说,虽然要不了多少时间,可是想着要找客栈住宿等等事情,还是要花不少时间的。现在已经过午时了,等将这些杂七杂八的琐事办完,时间也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宋有初对玉鼎真人有那么大的意见,一切还得从那天进入幻阵之后开始。
其实那个幻阵并不难解,但是奈何宋有初修为不及山英,即使能解,他也出不来。
幻阵的考验也不是什么难题,都是一些非常具有诱惑力的靡靡之音,红粉佳人,高官厚禄,酒池肉林。
但是设计者完全没有想到,宋有初是个天然弯,妖娆美女对他根本不起作用,不会让他心猿意马,反而是让他心惊胆战,心生厌恶。
而音乐,宋有初只会一首歌,那就是我们中国人民都知道的国歌,可以说是一点音乐细胞都没有,听那些不知所云的音乐,还不如好好的睡一觉,说不定还能做个美梦。
至于后面两个,宋有初虽然从小就过得困难,但是奇迹般的完全没有动过这两方面的心思。
所以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温柔乡,但是对于宋有初来说,就是虐身虐心的折磨,他都不知道那几天是怎么撑过来的,如果不是元君突然醒来,他觉得自己非疯了不可。
玉鼎真人受到的那点惊吓和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真心没法比。
花朝节,是洛阳一年一度的重大节日,其热闹程度比元宵有过之而无不及。洛阳是有名的“花都”,在花朝节的这一天,四面八方的游客们纷纷赶来参加盛会,不过也有不少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洛阳花朝节,不仅仅只是花,还是女儿家门择婿的好日子。在这一天,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们,都抱着自己静心栽培了一年的花儿出门,如果碰到自己喜欢,就将花送给对方,对方若是收了,就表示接受这门亲是,如果对方不愿意,也会婉言谢绝。
被拒绝的女孩们也不恼,大大方方的说几句祝福语之后,又开始去寻找另外一个目标。
除此以外,这天也是文人们的天堂。
文人爱咏诗作画,这百花争艳的花朝节,就是他们最好的素材,若是能成就几对才子佳人,也是一桩美谈。
就是因为这么热闹,所有酒楼客栈的房间,全都提前预定出去了,宋有初他们几乎走遍整个洛阳城,才在一个临时退房的客人手中买到一间房。
“好累啊!”宋有初精疲力竭的趴在桌子上,歪头静静的看着正在整理床铺的元君。他现在不只是觉得身体累,心更累,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了几个时辰,比他连着练十天的剑法还要累。
“床我铺好了,你赶紧睡吧。”房间是单人房,元君铺好了床之后,所幸还有一个矮榻,就抱了一个枕头坐到矮榻上。
宋有初不解,有气无力的问:“你在哪儿干什么?”
“……睡觉。”
不知道为什么,宋有初从中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刚想要说什么,突然间福至心灵,于是宋有初也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