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对方看上去五十岁出头,脸上有了岁月的刻痕,但举手投足充满了成熟男性的魅力,正是那些刚入社会的青涩少女所喜欢的那种人。而现在,他的脸皱得连五官都看不清楚了。
高登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迈入房间。
他穿着宽大的黑色呢大衣,垫肩很高,左右高低相等,平成一条直线,藏住了脖子,看上去就像脑袋长在黑色长方体上的怪物。呢大衣下露出一双擦得油光锃亮的黑色皮鞋,即使迈过长长的海滩,也没有沾染上一点泥土。
他像个老朋友一样地环顾客厅,目光在窗台的假花上逗留了一会儿,才笑道:“你还是没变。迷恋花朵的美丽,却厌恶它们的勃勃生机。”
安斯比利斯道:“我爱人喜欢花,我讨厌照顾。”
高登带着“我已经看穿你了,不必再掩饰”的得意笑容落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安斯比利斯:“……”
看来对方的精神病更加严重了。
精神病都这么让人讨厌吗?
不知道以前的自己是不是一样?
一定不一样。
……他有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