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查员从解剖室外跑了进来传达结果,“死者的心血除了氯氮平,未发现任何毒物和药物了。”
“氯氮平是死者平时长期服用的药物。”我沉吟道,“心血里有的话,很正常。”
“那超不超标啊?”大宝问。
“现在我们市的理化检验技术,对氯氮平只能定性,不能定量。”侦查员说,“也就是说只能确定有,有多少就不知道了。如果要定量的话,得送省厅。”
“不用送省厅了。”我一边说,一边没停下手中的工作,用酒精慢慢地擦拭着死者的腕部和踝部,“麻烦你们把现场冰箱里的菜,哦,还有电饭煲里的稀饭一起送理化室排查一下。”
“你是在怀疑往饭菜里投毒?”大宝问。
“也就是排除一下。”我笑着说。
“老秦说得对啊。氯氮平不溶于水。”韩亮这个活百科说,“投毒的话,它可不是理想的选择。”
3.
随着酒精脱水作用的出现,死者腕部和踝部的印痕逐渐清晰了起来。果然,那绝对不是手镯勒出来的痕迹。
显然,死者在生前被人用绳索捆绑过手脚。只是捆绑的时间不长、死者也没有过多的挣扎,所以造成的约束性损伤并不严重。
经过酒精的处理,死者双侧腕部皮肤有一些细小的皱褶出现了,环手腕一周的红印也更加清楚。红印没有手镯那么宽,周围密集了纵行的皮肤皱褶。这说明造成红印的绳索在勒紧手腕的时候,把手腕皮肤均匀地皱了起来。红印上没有明显的规律压痕,说明绳索的硬度不大,而且绳索上没有规律性的硬质花纹。既然这样,现场发现的尼龙绳就不具备条件了。
有经验的法医知道,在被绳索捆绑手脚的时候,腕部、踝部的皮肤均匀皱褶,说明捆绑的绳索是有弹性的。死者的腕部皮肤皱褶比较多,说明捆绑她手脚的绳索弹性非常大。如果把这样的工具带到生活里,最有可能的就是死者捆扎头发的粗橡皮筋。不过,现场并没有看到符合条件的橡皮筋啊。
但不管怎么样,有捆绑手脚的这个动作,基本就可以肯定这是一起命案了。虽然我们曾经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跳河自尽的案例,也见过捆绑住自己的手脚,然后用胶带封自己口鼻闷死自杀的案例,但还真的没有见过捆绑自己的手脚,再自缢死亡的案例。毕竟,手脚被捆绑住以后,就不具备登高、套颈的能力了,自缢的动作也不能完成。而且,根据聂一峰的供述,他并没有触碰尸体,那么捆绑死者手脚的橡皮筋去哪儿了呢?
没有想到,我的乌鸦嘴,或者是大宝的乌鸦嘴再次应验了。我们真的碰到了一起罕见的,利用缢死这一手段来杀人的案例。
除了腕部和踝部的轻微损伤,死者全身没有看到其他的损伤了,包括抵抗伤和威逼伤。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