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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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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好友已上线(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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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第十六遍, 第十七遍……

    手机上的1字键已然有些松动, 阿弥抱膝坐在床上, 捂着手机静静听着冰冷的女声重复关机字眼。

    听不到知秋的声音,总觉得这一天开始不了。时间嘀嗒嘀嗒地走动, 长街上一如即往的繁杂,它们都不难过吗?

    阿弥吸了吸鼻子。今天没有缠纱布睡觉, 反正知秋也不会来。

    泪珠沿着下眼睑溢出, 滑过脸颊, 冰冰凉凉的。阿弥赶紧伸手去抹掉。不能哭,不能哭, 对眼睛不好。

    反正过一段时间知秋就回来了, 一切都还会像之前那样。

    眼泪还是在掉,阿弥赶紧起来拧了湿毛巾搭在眼睛上。

    这样就好了,不哭不哭。

    天气很好, 国内飞往冰岛的航班准时起飞。

    头等舱内坐着各色各样的人,男士偏多, 叶知秋成了其中一道亮眼的风景, 不时引人侧目, 然而她却只盯着手表上的指针发呆。

    陆北南就坐在叶知秋对面。他是很典型的商务男性,多数场合都衣冠齐整,着西装,梳分头。今天他穿了件银灰色的西装,里边搭配了条纹衬衫, 不打领带,稍显出几分随意。

    “我送给你的表都没有见你戴过。”陆北南注意到叶知秋好一会了。从上飞机开始,叶知秋就盯着手腕上的表没抬过头。

    七点一十分。

    阿弥应该起床洗漱好了吧。叶知秋抿唇嗯了声,将视线从表上移向了陆北南:“我习惯了戴以前的这块表。”

    是她上高一的时候母亲林岚送的,价值不菲,就因为这,叶知秋可没少被同学冷嘲热讽过。说她炫富。

    从那个时候叶知秋便明白了一件事情,在这个世个,无论是你过得好,还是过得不好,身边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

    所以走自己的路很重要,在人生的旅途上不偏离航线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对一切作出安排。比如事业,比如家庭——配偶。

    叶知秋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点饮料,眼睛仍旧盯着陆北南。

    这是个完美的男人。

    “我送你的东西,你好像从来不戴。”陆北南有些无奈地摊了摊手:“今年情人节那款项链可是我专门从拍卖会上买来的,本来以为这次你会戴。”

    一款坠着蓝宝石的链接,很清爽,适合这种季节,也适合这次的出游。造价近百万,叶知秋对它的价格印象深刻。

    是很好看。不过叶知秋仍旧选择了当前脖子上佩的这款,黑色的绳子吊着一个红色的珊瑚水滴石。与坠子相呼应的是手上的链子,红色的珠子串在金色的链子上。

    陆北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肤色好,戴什么都好看。”

    这不是奉承,陆北南对自己的眼光有着绝对的自信,他的口吻很平淡,没有鄙视的意思,淡然道:“不过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戴过的最廉价的饰品。”

    果然差距太大,还是很容易被区分。

    叶知秋笑了下:“是的,不过我还是选择了它。”

    叶知秋昨天夜里没睡,把阿弥送给她的地些小玩意一样一样地清了出来。接受这些东西的时候,叶知秋只觉得感动,过后便不大在意了。

    阿弥送的东西,每样都很廉价,地摊得不能再地摊。叶知秋自小便习惯了凡事精益求精,在装扮上也是如此。虽不追求样样奢侈,但至少款式不能马虎。

    当初的时候,她以为这些只能当纪念品。早上出门前却鬼使神差的将陆北南送的那条项链替换了下来。

    这是叶知秋第一次来冰岛,大自然的鬼斧神鬼确实令人感到震憾。秋天的冰岛是七色的,绿色的极光,蓝色的无际,金色的落日,红色的果实。

    要是阿弥在就好了,我可以讲给她听。

    阿弥很喜欢彩色的东西。

    长勺街头的公交站的候车的人寥寥无几,小吃摊却有三四个,千欢的烧烤车在其中滋滋地响着。

    阿弥闻着烤串的香味,听着面前一辆车一辆车地开过。

    “千欢,刚刚过去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啊,很大吧,那么响。”

    “反正声音大的全是公交车,你没感觉灰尘都跑脸上了吗?”千欢懒洋洋地翻着铁板上的火腿回答道。

    嗯。阿弥能感觉到灰尘跟尾气在周身扑腾着,她其实不太喜欢呆在这里,可是唐果去上学了,她只能出来找千欢。

    不呆在家里就不会一个人忽然就哭鼻子。

    知秋还要过五天才回来。

    公交站除了做生意的,坐车的,也时不时走过来一些打电话的人。阿弥便坐在那里侧着耳朵听这些陌生人打电话。

    除此以外她也没有别的事情做,因为千欢忙的时候就翻着煎板上的烤串,不忙的时候就只顾着玩手机,和人聊天。

    过来一个男人,身上有很重的烟味,阿弥有点怕下意识地往千欢身边靠了靠,接着她就听见男人打电话的声音。

    “我想租两房一厅,你那个房还在吗?”男人咳地吐了口痰,继续道:“我和我婆,带两个小孩。”

    接着便是沉默,然后那个男人语带不满:“这种地方房租两房一厅哪里要一千五。”

    然后男人就走开了。

    这几天阿弥听到过很多类似的对话,这些人想在长勺街租房子。

    一千五……阿弥想了想,是有点贵。以前千欢家的房子只要交八百,千欢妈都还老是和房东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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