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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当渣男被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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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体弱多病软饭渣男VS彪悍暴力病娇女(十五)(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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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家的贫困,所有人每天都不一定能够吃饱饭,但最好的一定是给了他,说是不能让他在同窗面前丢人,还有家里人省吃俭用给他攒束脩、想着为他买纸笔和衣服,他们这样的努力更能凸显墨雍读书的难能可贵,也更能体现出他们对墨雍的牺牲。

    这些都让墨雍想要再认真一些,时间再过得更快一些,那么他就能够抄书挣钱,至少能让这些人过得不那么辛苦。

    墨雍的性子和瑾瑜这么多世,渐渐的也染上了瑾瑜的性格特点,瑾瑜别的不说,就恩怨分明这一点让墨雍记得清晰,除了他们两个之间,其他人但凡对瑾瑜一分好,瑾瑜总会还回去一分,现在墨雍也一样,墨家二房这些人对他的好他都记得,心中暗暗决定要帮着他们过好日子。

    墨雍读书两个月的时候家里攒下了三百文钱,墨大哥去了先前石先生推荐的书铺买了笔墨纸回来,墨雍回去的时侯就发现这些东西,墨大哥告诉墨雍这一次他可以在纸上练字了,并豪爽的表示以后他一定挣更多的钱给墨雍买更多的纸。

    他这样朴实无华的态度让墨雍决定将自己的抄书计划提前,反正这两个月他的刻苦所有人都看得到,就算他显露出自己写字的天分别人应该也不会太多怀疑,更何况墨雍也会给自己留下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的字是一点点变好的,总归让所有人认为是他的天分高。

    于是墨雍收到纸的十几天里头开始埋头苦练字体,就这么坚持一个月后,所有人都能看出来墨雍的字平平整整的很是规范,虽然石先生说匠气很重,但却依然是学堂里面写的最好的。

    墨雍拉着墨大哥一起去了镇上,找了石先生推荐的书斋接了抄三字经的活计,虽然墨雍年纪很小,但书斋的老板和石先生有些交情,又看了墨雍的字体,他表示挺满意的。

    站在书斋老板的角度墨雍这样的字很适合抄书,别的不说就这么规规整整的抄下来整体效果惊人,每个字都是一样大小,写的规规矩矩仿佛刻画好的一样,横平竖直完全没有其他人那样带着自己特色的感觉,基本每个看到的人都会觉得真是每个笔画都特别清晰。

    书斋老板不知道的是这是墨雍在现代社会学习的新技能,所谓的印刷字体,并且还是端端正正的楷体,最大的特点就是写的字端端正正、整体效果整洁的让人惊叹。

    墨大哥没想到墨雍读书还能找到这样的活计,很是兴奋的看着弟弟在桌子上一笔一划的写字,一开始墨雍估计墨大哥写的并不快,等到墨大哥出去劈柴以后就手速飞快的写起字来,这些技能他熟的不能再熟了,各种字体都挑战过,自然没有任何难度,只花费了一个晚上墨雍就完成了一本三字经的抄写,这速度就是熟手都很少见这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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