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过棉布蘸上酒,反复擦拭着墨絮的掌心,擦完过后又换了脚掌心继续擦。
发现棉布不够用,我懒得等馨儿去找棉布,一股脑的,这是最后一件了,身上穿的衣服被我毫不犹豫的撕掉了几大块布。
我都为自己鼓舞了,真棒,天生是毁衣服的败家子呢!
将撕下的碎布用酒打湿,先盖在墨絮的额上,接着垫在了她的后颈,其余的则贴在了她的腋下。
馨儿突然惊呼:“你你你…你这样明目张胆的接触堂主,都不避讳一下吗?”
我的目光落在墨絮惨白的脸上,她眉头紧锁,唇齿已经没了血色,看起来极为难受,我转头严肃的盯着馨儿:“救命的时候,谁还跟你讲就那么多。去,继续用酒擦掌心。”
我推了推她的身子示意其抓紧时间继续降温。就这样来来回回折腾了很久很久,久到盆里余留的酒已经蒸发了好几波。
郎中熬了些药汤过来,我搀扶着墨絮,让她靠在我的臂弯:“馨儿姑娘,快喂药。我没那么大力气,撑不了多久。”
其实,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回春堂'上上下下伙计可不少,为什么我却要一个人在这儿瞎帮着忙呢?
怪我从小深受助人为乐的荼毒吗?不!雷锋精神永不灭!少先队红领巾没白戴,共青团费没白给,党的教育方针不能忘!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张思德同志的故事,我谨记于心。帮人帮到底,做人要无私!
啊嘞…想偏了…嘿嘿嘿…想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无欢不脱嘛,这才写了多少啊
后面一堆稀奇古怪还没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