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 “最喜欢的女生type……短发,大眼睛,温柔,正直,害羞的……我靠有没有搞错啊,他装的!” “诶,做不到就不要骂人家啦……後面还有呢,最好是商业世家,年龄23岁左右,个子一米七五,在国外留学过……” 谭晋听得心里起火,却又碍於风度不好对那两个女生讲什麽。人家看人家的杂志,关他什麽事呢?再说,他一个大男人对两个叽叽喳喳八卦的女生发火,太说不过去了。 “他来征婚的啊!写这麽详细!谁要鸟他啊!再说,有几个女生能长到一米七五啊……” “这也真的好奇怪哦……写这麽详细,好像真的有某个对象一样……” “秦戈。” 秦戈抬起头,谭晋站在他面前,脸却朝著门口:“我们走,不在这儿吃了。” “好。”秦戈也不多说什麽,收起PDA站起身,跟谭晋一起走了出去。後面两个女生吱吱喳喳的声音越来越小:“他是不是在找失散的恋人啊?条件给得这麽详细,又两三年零绯闻……” *** 谭晋飙车飙得飞快,秦戈忍不住出言道:“你开慢点。” 谭晋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青筋直冒,在胸口翻腾了半天才道:“你不会原谅他的?” 秦戈沈默了许久,才慢慢说:“我不认识他。” (10鲜币)68 男人的挽回 其实谁都知道这句话是骗人的。 真正的不在意,不是恨,也不是故作不认识。而是知道这个人,但当他是空气。 像秦戈这样的,就是忘不了,做不到释然,还要装作根本不在意的样子。 刚才那句话说给谭晋听,也是在说给自己听。 谭晋却像是相信了,放慢了速度,直接开去了他很熟的一家餐馆。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原本还算是愉快的一天,却被两个女生议论的林熙烈的采访所搅乱。谭晋担心林熙烈还不放手,秦戈还要回头。秦戈则满脑子都是刚才两个女生念出来的内容。 如果“短发,大眼睛,温柔,正直,害羞”,这些都算是宽泛的话,那“商业世家,年龄23岁左右,个子一米七五,在国外留学过”就太明显了。直指他。 说心里没有震动是假的。 用这样隐晦的手段在公众面前宣布,男人还喜欢他。比起那种铺天盖地的婚礼式的宣告,这种只有当事人两个知道的秘语,仿佛更撩动人心。 男人最擅长用这些小手段一点一点软化他。待到後面真的有什麽大举动的时候,他已经硬不下心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