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直流。 “我从厨房偷来的。吃。” 乔铭易抓起一根鸡腿塞进嘴里,油腻腻的双手环住郑嘉义的脖子,整个人几乎跳到他身上。“阿义对我最好了!” “可别告诉大老板是我弄来的,不然我又要被罚了。” “嗯嗯我保证!”乔铭易口中填满食物,声音含混不清,义愤填膺地抱怨乔元礼,“我爸也真是的,不就是拿他的东西玩了玩吗,至于发那么大火?” 郑嘉义心向大老板,立即正色道:“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你不也随便从厨房拿吃的吗?” “……”郑嘉义料不到铭少的思维竟如此敏捷,不愧是大老板的公子! 他们并不知道,乔元礼此刻就站在门外,手里端着一只托盘,上面堆满了乔铭易最爱吃的点心。 听到两个孩子的声音,他笑着摇摇头,低声自言自语:“真拿你们没办法。”转身离开了。 很多年以后,乔铭易终于明白了那些奇形怪状的棍子究竟是作何用途的。 乔元礼当年只是罚他们闭门思过,没直接一巴掌甩死他们,真该谢谢老爸的不杀之恩! 这天郑嘉义收到大老板召唤,不敢耽搁,马不停蹄赶来乔家大宅。到达时正是饭点,乔元礼留他吃了顿晚饭。饭桌上只有主从二人,不见乔铭易的影子。 郑嘉义问:“铭少呢?” “和他同学出去玩儿了。”乔元礼摇摇头,“孩子心性。” 郑嘉义笑:“刚解放都这样,我那会儿也疯玩了好一阵。” 饭后两人去花园里散步,乔元礼遣开保镖,只留郑嘉义在身边。如此受大老板信任的人在帮派中屈指可数,郑嘉义不禁受宠若惊。 郑嘉义身量极高,行走步态却格外轻盈,一看就是练家子。他随意地披着一件银灰色西装外套,一只手插在裤兜里,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处,手肘到手腕一段的肌肉结实精壮。衬衫解开好几个扣子,隐隐能看到一道淡淡的伤疤横亘在胸前,是替乔元礼挡刀留下的,那时候郑嘉义才十六岁。 他相貌端正,眉宇间却带着一股肃杀之气,然而偏偏在眼角生了一颗泪痣,平衡了那过于冷硬的气质,反倒显出几分温柔。 郑嘉义少年时特别讨厌这颗泪痣,总觉得这是一种娘娘腔的标志。人说有泪痣的人特别爱哭,他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给人那种印象!现在医疗技术发达了,他琢磨着终有一日要把这颗泪痣除掉,消去自己的心头大患。 乔元礼却劝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好端端的干嘛动刀子。你这面向刚柔并济,乃是福相,去了泪痣戾气就太重了。不好。不好。” 说着又轻点他那颗泪痣,开玩笑道,“都说有泪痣的人爱哭,咱们阿义却向来流血不流泪,看来这眼泪只会为情而流。阿义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呐。” 两人在花园里转了一圈,乔元礼将新近栽种的几株花草指给郑嘉义看,顺道传授了些园艺知识。郑嘉义知道大老板醉翁之意不在酒,恭恭敬敬垂首聆听。 乔元礼说完花草,话锋一转:“你准备准备,去希宏市。” 在发号施令方面,乔元礼一向言简意赅。 “大老板对希宏市有兴趣?” 郑嘉义心思敏捷,听出大老板的意思是让他常驻那里拓展势力。乔家与希宏市地下帮派向来井水不犯河水,大老板这些年精力都放在经营洗钱产业上,怎么突发奇想要去希宏市一展宏图? 乔元礼明白他心里的疑问,只说了一句:“铭易想去希宏市念书,你在那边也有个照应。” 郑嘉义恍然大悟。原来大老板是担心铭少在异乡孤立无援受人欺凌。拳拳父爱果真令人动容! 他颔首道:“您放心,有我在,谁都不敢动铭少一根汗毛。” 乔元礼越看这年轻人越觉得喜欢,又遗憾起自己为什么没有女儿来。他只有一个儿子,儿子的性格还那么的……那么的……奇怪,真不晓得是在成长的那个步骤不小心长歪了。 不过即使个性诡异,也是他的宝贝儿子。一想到他会去往自己鞭长莫及的某个遥远城市,乔元礼便万分不舍。 再细细一想,若要把儿子配给另一个年轻人,好像也没那么值得欢欣鼓舞了。 如果能一辈子待在他身边就好了。 可雏鸟迟早是要离巢高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