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走。快走,等会儿天黑了。”顾焕兴一个人疾步走在最前面去,身后那双大手生硬又迟疑拽上魏喜。牵着牵着,他的耳朵红得快滴出血来。
身后留下形单影只的陆烨,看着两人的身影,陆烨心想:他是不是应该绕个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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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一齐回了收粮沟,陆烨住在五大队,提前离开。
顾焕兴的手表指针刚指到七点,夜幕还没降下,纺织娘就在草丛里鸣叫。顾焕兴感觉气氛很好,有点像书中写的罗曼蒂克的感觉,趁着目前太阳没下山,还有点光。
他想把礼物拿出来给魏喜展示。
从包里一摸,顾焕兴将手藏在背后,他让魏喜站住,“好了,你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左手还是右手,猜对就给你礼物。”没猜对,你就让我亲一口。
省略掉的一句顾焕兴也只敢在心里说说,要是当着女人的面说出来,魏喜保准会觉得他轻浮,这刚处上对象还没一天,就想亲来亲去,不是臭流氓是什么。
魏喜抱着胸,静静欣赏顾焕兴无聊的把戏。不参与的话又好像不近人情,虽然嘴巴上说无聊,但魏喜还是认真分析,也不是随便二选一,要有十全的把握。
手上有东西,肌肉会发力,右手的弧度比左手低一点,魏喜扫了眼,直接道:“右手。”
顾焕兴手一扬,一张白纸飘在魏喜眼前,看了之后,魏喜额头的肌肉抽搐一下。
这张白纸上画了个扎羊角辫的姑娘,眼睛大,脸蛋小,都没问题,除了那猪鼻子和头上尖尖的耳朵。关键是赫然用钢笔写着魏喜两个字。
魏喜扭过头,顾焕兴忙追上去,把画纸又塞兜里,“好了好了。我逗你的,不是这个。真有礼物在我背包里,我拿出来给你看。”
魏喜骤然停下脚步,她虚眯起眼睛,抿着唇,目光危险地打量迎面走来的男人。
那是一个宽肩窄背的高大男人,他拖着一蛇皮口袋在背上,蓝布工装,卷着两只腿的裤脚,看样子是个卖力气的普通工人,除了面相比工人长得俊朗,但蹙起眉峰时,眉宇间有股苍老的阴沉。
跟他的年龄极为不符合。
如果再观察仔细点,他的右脚在抬腿时会习惯性抽搐一下,好像不太习惯使用那只腿一般。
魏喜背上的汗毛直立,她握紧了拳头,这个人太像她记忆中的某个人。她甚至都不敢相信,她能在这里看到他。
顾焕兴围在魏喜身边转了转,着急地像只卷尾巴的猫,得不到主人的关注就变得焦躁。他用颀长的身躯挡住女人,不高兴地说:“喂,你看他做什么?看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 顾焕兴:我媳妇儿只准看我,看我看我
魏喜摸摸头:看你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