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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嗷呜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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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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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里光线很暗, 帅气的胡茬酒保正在炫技, 比起国内的也毫不逊色。小型舞台上的乐队正在演奏,主唱有一把烟嗓, 唱着沧桑忧郁的歌。

    两人一进去本来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但是在看见两人十指紧扣之后都没有上来搭讪了。

    这支乐队并不是海秦他们那支,不必去找打招呼, 所以两人落得清闲。他们站着欣赏完,阮眠给路屿森和自己点了一杯薄荷气泡水。

    “这里有脱衣舞男吗?”路屿森问。

    阮眠这才想起国内那件事, 那次自己真的像个闹脾气的小孩, 摇头道:“没有。”

    这里属于文艺型的。

    他原本也以为会有脱衣舞男, 结果上次待到最后才肯定这里绝对没有那种好事。

    见他那么失望的样子,路屿森道:“想看的话,下次我带你去一家本地很有名的。”

    这座城市路屿森没来过十次也有八次了。

    每次谢离都会去,他有过去酒吧接谢离还被陌生同志揩油的经历,算不上美好。不过如果阮眠想看看, 他还是可以陪他去见识一下的。

    他可真是个好家长。

    阮眠真的对力量一无所知。

    除了对性的憧憬、好奇以外, 他并不知道真正的性意味着什么。

    “嗯!”他点头, “我们一起去看一次就可以了。”

    对他来说, 这是Gay应该要完成的基本人生愿望清单。

    两人正聊着,舞台中央忽然响起来一阵轻柔的旋律,分外耳熟。

    阮眠寂静了几秒,忽然很激动地晃动路屿森的手臂:“是我的歌!我写的!!你听出来了吗?!”

    路屿森也听出来了。

    这是阮眠之前在D·I·Sleep上常哼的一首歌曲,经过这些人的重新编曲,成为了一首英伦风的乡村音乐。阮眠之前有把这首歌发表在国外的网站上分享, 这原本是小众得不能再小众的东西,没想到会真的有喜欢它的人!

    路屿森侧头对他道:“在这里等我。”

    阮眠不明所以,只见路屿森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走向了舞台,对那位主唱招了招手。

    两人附耳说了几句话,又转头看向了阮眠。

    主唱对阮眠露出了微笑,然后对全场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讲起了一大段英文。

    他说:“我很荣幸地向大家宣布,这首歌的创作者也来到了这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能见到它的创作者让我真的非常激动,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邀请他来为大家演绎,用他的方式!让我们欢迎阮眠!”

    阮眠都要惊呆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全场响起了口哨声、掌声和尖叫。

    路屿森走了过来,拉住他的手。

    阮眠整个人浑身僵硬,手心全是冷汗,在这一片嘈杂中不能自已。

    他从来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过歌,连当着路屿森本人的面也没有!

    “如果不想去的话可以拒绝。”路屿森吻了下他的额头,“或者你可以闭着眼睛,幻想你是在给我一个人唱歌。”

    阮眠的眸子清澈见底,在灯光下毫无防备的看向他。

    路屿森正在朝他微笑。

    “你愿意去吗?”路屿森问。

    阮眠忽然就不害怕了。

    他记得他应该要勇敢,他记得自己曾有过要追上对方脚步的打算。

    如果不是从这里开始,那又是从哪里开始呢?

    于是阮眠深吸口气走上了舞台,主唱对他说了什么,他完全听不清,脑子里嗡嗡作响,主唱又和他行了贴面礼,将舞台完全交给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灯下,睫毛上像跳跃着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话筒的。

    ……

    “好像在做梦!”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着走,时而旋转一圈,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兴奋劲还没过去。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结巴了。”阮眠勾住路屿森的食指。其实他只喝了一杯酒,远远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这件事的本身让他沉醉。

    “下次不让你去了。”路屿森借着手指的劲把人拉回来。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话,那些人可能会把他的羊生吞活剥。

    他们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屿森问。

    阮眠微醺摇头:“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屿森笑:“那做什么?继续做我的助理,还是做摄影师?”

    他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性。

    谁料阮眠忽然认真了起来,大概是嫌仰着脖子太累,对路屿森招了招手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给你做助理。”

    路屿森稍微低下头,深深地看着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讲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仅仅做你的助理,你需要我成为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在你失意、悲伤、难过的时候,我永远可以做你的后盾,做你的避风港。”

    路屿森从来不知道,原来阮眠答应来B国,离开他独自成长,竟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他认为不知世事的这颗小脑瓜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眼前这个二十不到的人正试图用自己单薄的肩膀分担他的重量。

    谁说阮眠太软的?

    这一刻,在路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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