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明白这一点,接下两人的谈话,便十分顺利了。
程夫人答应珍娘的要求,借契珍娘早于来前就写好了,此时拿出来请程夫人过目,按指印。
再写一份新协议,将珍娘所提要求,一一列明,程夫人每年收十分之一毛利做红利,饭庄及地皮都转入珍娘名下,两年还清五千,五年全部还清,夫人还可收红利,直到饭馆结业为止。
说是一家一半,其实是珍娘彻底做了东家。
程夫人叫业妈妈寻帐房先生来,将珍娘写好的契约抄作两份,按印做押,并做公证,各人收一份做凭。
一切搞定之后,珍娘告辞出来。
业妈妈叫人领她出去,珍娘说句不必:“我来了两回,早认得路了,妈妈不必客气。”
程夫人却坚持:“园子里小路丛杂,万一错脚走迷了,岂不是麻烦?还是叫个小丫头领着放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