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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应不负[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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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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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圆满完成任务了。可是,在出发之前,高双城便特地嘱咐了她一句,政府要求他们等到罗弘毅顺利接手省长职务之后,方才可以离开。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起码要在沈阳待上一周。若不是为了让省长一职不要悬空太久,想来,这个时限还得再翻一番。

    锦颐和红七连的士兵们,先是随着林世源一道将罗弘毅和罗夫人给送到了他们的家里。

    她眼瞧着他们下了车,立马便也领着十个人,从跟在他们小轿车后的军用车上跳了下来。

    “在沈阳的这段时间,连里每天都会派去十个士兵,轮流保护你们。但凡你们发觉哪里不对,就叫他们回北大营来找我。”锦颐走到两人的面前嘱咐道。

    说完,她留下了身后的十个士兵,向罗弘毅、罗夫人和林世源敬了一礼后,便又重新跨不上了领头的那辆军用车上,带着红七连剩下的士兵,同林世源的部分部下率先前往了北大营。

    北大营是沈阳北郊大约三英里处的一个部落,是东北军第七旅在沈阳的驻地。七旅是东北军的劲旅,华夏的许多报刊在号外中,都曾将其赞为“精锐”。

    大体人都是争强好胜的,尤其这些受关了训练的士兵,则更是好斗。

    “精兵”与“精锐”相见,大家的第一反应竟然都不是惺惺相惜,而是燃烧血液的战意。

    红七连是新兵连,那一路从火车站、领着锦颐和红七连来到北大营的第七旅参谋长,说不愿占他们的便宜,即便旅里没有纯粹的新兵连,却也还是特地从各营各团里找了补缺的新兵,硬生生给凑够了一百一十个人,来同红七连的士兵们比斗。

    他们所谓的比斗,并非团体作战,而是一对一的对战,锦颐和韩越并不参与。

    一个下午下来,他们倒是各有胜负,虽然分不出到底谁更厉害一些,却也都是打得酣畅淋漓。

    打得累了,他们便就地躺着喘气。锦颐瞧他们先前还打得不可开交,现在又好得恍似不分你我一般,掺和着躺在一起,心里觉着好笑,便也跟着盘着腿坐在了地上。

    望着身前那个不断喘着粗气的东北军士兵,锦颐忽然便出声问道:“你叫什么?你有多少岁了?”

    “俺叫李二狗,他们都叫俺二狗子,俺今年二十了。”

    出乎锦颐的意料,那士兵这样回答着她。

    如果只看他那瘦弱矮小的身形,她甚至都以为他才十五六岁!

    “怎么会叫这个名字?”锦颐挑眉。

    刚一问完,她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又问:“你是怎么想到要来当兵的呢?”

    恐怕,便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过,净有这样一天,她也会向其他人问出这个问题。

    不过,那李二狗并没嫌锦颐麻烦。他缓过了气,对着锦颐挠了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俺娘说贱名字好养活,所以就叫了二狗。至于俺来当兵……俺家穷,听村里人说当兵可以拿钱,俺就来试试。”

    锦颐愣了愣,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答案。但是就着李二狗的思路想想,似乎却又觉得那样理所应当——

    不是每一个人来到军队都是抱着救国的热忱的,华夏那样多的人,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哪来的力气救国?

    别说东北军了,便是民军、便是她自己红七连里的士兵,她也是不敢保证他们入伍的初衷。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表吐槽李二狗这个名字(?ω?)~~~~~

    另外,有些刻意描写成女主不懂的地方,请默认女主历史渣~~~~

    给小天使们比心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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