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顶层设有旋转餐厅, 可以边观景边用餐。
许明笙穿着一件深蓝色无袖连衣裙, 蓬松的裙摆显得人特别娇俏可爱,衬托出白皙的皮肤。她拿着餐盘,流连在各大美食区, 细致挑选,夹了满满一盘子战利品, 乐颠颠返回餐桌边。
她面带浅笑,将盘子放在桌上, “简先生,请慢用。”
简易穿着笔挺的黑衬衫,下身搭配黑色西装裤,神清气爽, 英俊的脸上带着微微笑意,“你都跑了三次了,不用再拿了, 太多吃不下的。”
许明笙在他对面坐下, 压低身子往前凑,小声嘀咕,“你昨晚累着了,多吃点东西, 补充一下体力。”
简易小噎了一下,笑意沉没在嘴角, “瞎说什么, 我体力很好, 根本不会累到。”
“别逞能了。”许明笙撇了撇嘴,抓起一只白水煮蛋放在桌角磕着,“你昨晚表现得那么差,战斗力明显不如以前”
“那是因为后来你在上面,夹得太”简易打断她,脸色发沉,“以后少用那个姿势。”
许明笙把剥好的鸡蛋放在他面前的空碗里,勾唇挑衅一笑,“吃什么补什么。”
简易深吸一口气,警告的目光扫视她,“再多说一句,小心我用筷子敲你的头”
许明笙握起两只小拳头放在下巴边,嘴巴嘟起一个小圆圈,做出一个夸张又惧怕的表情,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做得寸进尺,“简先生,你的样子好凶哦,我好怕怕哟”
简易沉脸看着她,又气又爱。他本身是极温和绅士的,只轻声笑了笑。
许明笙的胃口小,吃完一块培根三明治,喝了一杯香浓丝滑的热牛奶,就吃不下了,盯着桌上的食物发愁,“还剩这么多,怎么办会不会有人说啊”
“交给我吧。”简易秉承绝不浪费的原则,将桌上的食物悉数解决。
吃完早餐,简易和许明笙回房间收拾行装,然后去警局做笔录。
警察同志口头批评几分钟,许明笙全程虚心听从,警察见她态度良好,签过字,就让他们走了。
从警局出来,简易驱车驶离市区,路上许明笙下车,去花店买了一束白菊,他们去了郊外山上的一处墓地。
这片墓地背山面水,视野广阔,风水好。
山上绿荫如盖,空气清新,耳边是清脆的鸟鸣。
上午的日头毒辣晒人,跟下着火一样。简易手上撑着一把遮阳伞,与许明笙并肩站在一座墓碑前。
照片里的人面目和善,笑容温慈。
许明笙把那束白菊放在碑前,点了三支清香供上,“外婆,我来看您了。”
她站起来,靠在简易肩头,眼里噙着泪,“外婆,我过的很好,身体也很健康,不用为我担心。以后每年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来看您,陪您说话的。对了,家里的房子要拆了,是政府规划的,整个街道要盖成高楼大厦,邻居们都说拿到拆迁款,要到市区买新房子。”
她摸着右手无名指上的金戒指,在心里说,外婆,我找到了一个爱我的男人,他就站在我身边,他长得很帅,对我很好很好,你可以放心了。
简易等她说完,朝墓碑深鞠一躬,“外婆,我叫简易,是明笙的男朋友,哦不,纠正一下,昨天明笙答应我的求婚,我现在是她的未婚夫。”
许明笙被“未婚夫”三个字逗乐了,扒着他的胳膊傻笑,“这个称呼好别扭啊,好不习惯。”
简易也跟着笑,随后轻咳一声,重归严肃,“外婆,我深爱明笙,我真心真意想要娶她,当我的妻子。感谢您对明笙的养育和疼爱,我以后会代替您好好照顾她,照顾一辈子。”
许明笙听他说这一番真挚的话,心中满是感动,攀在他胳膊上的手向下滑,来到他温暖的掌中,紧紧扣住。
两人扫完墓,开车来到许明笙家里。
“这里没有男士拖鞋,不用换了,直接进来吧。”
这套房子两室一厅,大概七十多平米,客厅和厨房都很小,摆设陈旧,墙上还有细小裂纹,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霉味。
“我昨天简单收拾了一下,桌椅都擦过了,随便坐。”许明笙客气招呼。
简易点说声好,走到桌子边,看上面摆着的一列相框。
每张照片中都是相同的两个人,有许明笙挽着外婆胳膊的,有许明笙站在外婆身后,环着她的脖子,脸挨在她的脸颊旁边,对着镜头笑,满满的幸福从照片里溢出来。
外婆没怎么变,穿的衣服甚至是同一个款式和花色,笑容和蔼可亲。但身边的小妮子不同,照片中有她小时候抱着布娃娃梳着羊角辫的的样子,胖嘟嘟的小肉脸十分可爱。也有长大一点,留着清纯的齐刘海,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比着剪刀手一脸稚嫩青涩的笑。
再大一点,就没有了。
“你小时候就这么漂亮,班里是不是有很多男生追你”简易对着她穿校服的照片看的入迷。
“对啊,高中的时候,我经常收到情书和礼物。”许明笙得意地弯着眼睛,“不过我要认真读书,不能早恋,不然学习退步,考不到前三名,我怕外婆会不高兴。”
简易笑起来,“你那时的想法很正确,要是玩心大,恋爱谈得早,估计现在都没我啥事了。”
桌子旁边有一个木制书架,架子上摆满很多书,有些书页已经泛黄,简易大致溜一眼,多半是国内外名著,言情小说也有一些,大都是张爱玲三毛的经典作。
许明笙拿起一块毛巾,擦架子边角的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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