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法修正案,史称“新济贫法”。老济贫法对待饥民相对宽松,一直让稳拿不快。本文开始的那段话,就是一位牧师指责济贫法的大作《论济贫法》(1786)的一部分。这位上帝的仆人的大作中还有一段名言:“用法律来强制劳动,会引起过多的麻烦、暴力和叫嚣,而饥饿不仅是和平的、无声的和持续不断的压力,而且是刺激勤勉和劳动的最自然的动力,会唤起最大的干劲。”这就是稳拿对济贫法耿耿于怀的根本原因——不把卢瑟饿得要死,让他们随时处在饿死的边缘,他们怎么可能拼命工作?失业者越落魄,在职者越有干劲。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愿意付出更多的劳动要求更少的报酬。(当然,这是一个可能性,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无产阶级联合起来造稳拿的反。肉食者鄙,稳拿要有这见识就不叫稳拿了。)
新济贫法废除了“院外救济”,取消对无业贫民的一切金钱和实物的救济,只允许一种救济方式,即把他们收容到习艺所中。贫民只有在进入“济贫院”后,方可获得食物救济。而该院实际上是前面谈到的集中营。工作繁重,待遇低下,食物很差,住宿拥挤。人们按年龄性别分居,达到绝育的目的。没得到监工书面批准,不得外出或者接见来访者。
稳拿安排卢瑟来到这里,是为了逐步灭绝他们。1834年这项新法律具有把社会无用的人集中起来,逐步压缩人口数量的思想。这比纳粹早了一百年。与纳粹对犹太人绝育相比,这里的标准不是种族而是财产。活下去、生儿育女的权利,直接与财产挂钩。这是资本家对失业者的隐性的种族灭绝,划分的标准则是以财产。没有财产的人,则要看资本家是否愿意雇佣他们。如果不能为资本家服务,就要被逐步有计划的清除掉。需要工人的时候,就雇佣他们。不需要的时候,就送他们去集中营。
穷人如同牲口,没有那么多的饲料,就要减少牲口的数量。这就如同游牧民族在过冬之前大量宰杀牲畜节省越冬的饲料。——虽然没有明目张胆地施行的大规模屠杀,而是相对“文明”的绝育。“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1]。工人直接成为资本的奴隶,奴隶的数量直接受资本的需求弹性波动。在利润和金钱面前,资产阶级政府比封建君主□□政府还要贪婪、残忍。
思想的危险在于付诸行动,危险的思想导致危险的行动。每一个社会都会有一些被社会统治阶级认为是无用的废物,甚至蛀虫的人。把这些蛀虫控制起来,逐步压缩数量,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看是梦寐以求的事情。危险的是,划定蛀虫的标准仅仅取决于统治阶级的利益。马尔萨斯是第一个公开提出这样的思想并为之提供理论依据的人。逐步消灭对统治阶级没有用的人,这样的思想怎么也不像一个神职人员提出的,可偏偏就出自一个神职人员。
参加英国宪章运动的工人对马尔萨斯和新济贫法竖中指,马勒戈壁的网络神兽!英国工人在宪章运动的时候,直接提出要废除新济贫法。你们这些官僚要涨工资,却要把我们这些劳动者关进救济院,应该把你们先关进去。
不过,资本家对马尔萨斯的理论也并不是全盘接受的。工人饿死活该,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多生孩子,与资本家无关,这是资本家欢迎的。神职人员消费掉多余的产品,有利于资本家的观点,资本家肯定不能容忍。资本家需要的是第一部分,不是第二部分。李嘉图与马尔萨斯保持了长期的争论和友谊,临死还把自己一部分遗产赠送给马尔萨斯。友谊是因为李嘉图赞成工人饿死活该,争论是因为李嘉图不赞成马尔萨斯提出的神职人员、官僚和地主对经济的贡献。
马尔萨斯承认资本主义制度天生存在消费不足的倾向,工人和资本家组成的社会无法消费全部产品,需要存在第三者消费多余的产品。他暗示增加神职人员、官僚和地主的待遇克服消费不足。相比之下,萨伊定律连这一点都否认了。
卢瑟经济学(2.5)——资本的危机(大魔头):(介绍凯恩斯主义)
“从长期看,我们都是死人。”——凯恩斯
凯恩斯是经济学界第二大魔头。他排不上第一,因为第一是马克思。
1936年,凯恩斯在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 interest and money,简称《通论》)中提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是产品做的出就卖得掉,有很大一部分产品注定无法消费,无法消费的产品的量随着贫富差距的增大而增大,如此必然导致资本家压缩生产工人失业。换句话说,贫富差距越大的经济体失业问题越严重。为了挽救资本主义,多余的产品需要政府帮助消费掉,甚至是浪费掉。
在凯恩斯的《通论》之前,经济学界的主导理论一直是“自由市场、自由经营、自由竞争、自动调节、自动均衡”。政府的任何干预只会破坏均衡制造麻烦。换句话说,在胡佛因为不作为被撵下了台,罗斯福的新政已经搞了三年多的时候,在经济理论上,还是胡佛是对的,罗斯福是错的。任何试图干预经济的做法,都会受到经济理论的指责,都难免承担以正统经济理论为基础的由稳拿控制的舆论的压力。
如果放在其他任何年代,凯恩斯的理论都不会如此脱颖而出。事实上,在凯恩斯以前不止一位经济学家提出贫富差距与经济危机密切相关,但是这些人都没有达到凯恩斯的影响。这就如同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放在任何其他时代都会湮没在历史大潮中,唯有在戊戌变法前夕出现,才会历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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