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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叶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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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婚礼!【大结局】 (3)(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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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

    突然听到这么小孩子气的话,小七有瞬间的惊愣,再看旁边又黑了一张脸的某少爷时忍不住掩嘴偷乐。

    小童这孩子哪怕现在身份特殊,但依旧还是当初那个可爱的孩子。

    “对了,这次七品甜品屋新推出的蓝越莓果蛋糕,你吃了吗?”小七含笑问。

    魏童闻言眼睛瞬间发亮,脱口而出道:“嗯嗯,我的最爱!”

    什么叫原形毕露,这就是了!

    后知后觉的魏童看到小七脸上揶揄的笑容才知道自己被调侃了,顿时抱脸哀嚎三声,看来自己努力表现出来的“高大尚”瞬间被击败了。

    时间的流逝,有的人变了,但有的人却延续了最初的纯真,难能可贵!

    终于到达一间看起来干净明亮的房间,看起来跟其它实验室有着天壤之别,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是一幢实验楼,小七还以为进的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屋子。

    屋里的东西一目了然,一个面积超过百平的有组合式沙发,有一个原木的婴儿床,有书柜还有明亮的窗户。窗台上还摆放着几盆漂亮的植物,花开正盛。

    墙壁上还挂着装饰画,更别具一格的居然还有壁炉,因为样子做得太逼真,跟蓝晨一套在西雅图的别墅非常相似,所以小七也不能确定这个壁炉是装饰性的还是真的。

    “还喜欢吗?”魏童问,从角落的冰箱里取出几听啤酒,扔了小七一罐自己就拉了环就坐沙发上喝起来。

    接住魏童扔来的啤酒,小七无意饮用,或者说他现在根本没有心情喝酒。

    “他在哪里?”还是蓝晨沉不住气,直接开口问道。

    魏童抓着啤酒罐往一个角落一指,道:“这时间大概还在睡,你们小声点,要把他吵着了会生气的。”

    不等魏童说完小七已迫不及待地冲了过去。

    就像是医院里常用的隔断窗帘,不一样的是,这种面料像是阻隔光线的。

    小七心砰砰跳个不停,拉窗帘的手都有点抖。

    蓝晨的手覆了上来,温温热热的,给了他力量。

    轻轻拉开,只见一个椭圆型的透明球体里注满液体,仪器底下链接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插管,乍看起来还真有点未来科幻片里的味道,被窗外透进来的光线这么一照,说不出的神奇。

    当然,最神奇的不是为全椭圆形透明体的仪器,而是仪器里叉着双腿睡得正香的婴儿。

    对,没看错,一个小小的婴儿,不,现在还只能称为胎儿的小胖子正扯着脐带睡得香。

    黑色柔软的小头发在水中漂浮着,像极了柔软的水草,眼睛还闭着,可以看得出睫毛很长,挺挺的小鼻子跟蓝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嘴巴半张半合,粉嘟嘟的,可爱得不得了。

    “少爷……”

    小七满脸惊喜,跟当初魏童看到甜点似的看得都舍不得移开眼睛。

    “嗯,咱们的儿子。”蓝晨的声音温和得不像话。

    就在这时,大概是拉开的窗帘还有他们说话的声音吵着了小家伙,在透明培养舱里伸了伸小胖手又蹬了蹬小胖脚,打了一个哈欠这才幽幽睁眼。

    看到培养舱外两颗陌生的脑袋小家伙好奇地眨了眨眼,紧跟着大拇指就塞进嘴里去吮着,但两颗乌熘熘的大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盯着外面的两人。

    “少爷,宝宝在看我,你看……”

    小七已经惊喜地恨不得把这个小胖子抱起来亲两口,这粉嘟嘟肉乎乎的,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呀,特别是这双眼睛,跟他家小大夫一样,特么的招人疼。

    当了父亲的蓝晨脸上都能渗出蜜来,两眼眼睛都不够用似的粘在小家伙身上,嘿嘿……他有儿子了,他的宝贝儿子。

    他跟小七的孩子!

    这幢独立的生物基因融合研究所,魏童是开创者也是这幢生物基因融合院的院长,别看他年纪小,早在两年前他就是这个院的领导者,这里是他的领域专长!

    基因融合,又称基因拼接与dna的重组革命,是以分子遗传学为理论基础,将不同来源的基因按预先设计的蓝图融合,改变基因原有的遗传特性,在融合后生成新生命。

    一年前,魏童在电话里说他实验成功了,并在百忙中特意回国,取了他与蓝晨的血液,甚至都来不及见家人一面当天就带着血样返航回美国他所在的研究院。

    两个同性的人可以拥有自己遗传基因的血脉,这简直是一件逆天的奇迹,又不是在生子文的里,所以当时小七根本没抱希望。

    可是当这一份大礼就这样呈现在他眼前时,小七真的高兴到懵了。

    一大把年纪了,看到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时哭得跟孩子似的,倒是把一旁的魏童给看笑了。

    当然,他不是取笑的意思,看到这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流下幸福的眼泪,魏童也是欣慰的。

    他喜欢叶哥哥,随着年岁的增长,他也逐渐知道了当年大哥与叶哥分手的一些事情。

    对于父母的作法他并不认同,但是由于当时年纪小,自然不会有人把他的意见拿作参考,但并不意味着他什么都不懂。

    当年大哥被爸妈锁在房里就等着两天后拉出来跟翁琪蕊结婚,那门是他给开的,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但是他不后悔,拿着钥匙他开了门。

    至今他能回想起大哥脸上的激动表情,拿枯木逢春来形容并不为过。相较于大哥的踌躇满志,当年年纪尚小的他却并不看好。

    临走时,他拉住大哥,说,“哥,我说过你一定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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