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的,那首翻唱的《爱你的一千零一夜》已经被市场否定了,即便所有长耳朵的人都承认他唱的更好。
“‘感觉’?太抽象了。”夏歌摊臂道,“我能做的只有投入进去。”
“可能是你唱歌唱的实在太多了,声音处理上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每个字,每个音调都会有固定的最优处理,从听觉上来讲这样固然完美,但欠缺一些……惊喜,期待和个人特色。”吕健冲西湖先生道,“这版保留,我们试着录再录一版。”
西湖先生满脸绝望地瘫在椅子上。
夏歌也有些无奈:“我不确定能做的更好。”
“那就更差。”吕健拿出手机呼叫,“拿酒菜来。”
十几分钟后,吕康端来了三道凉菜,一瓶白酒和一箱啤酒。
“来来来。”西湖先生先动筷子了。
“这么是不是有点……太强行了?”夏歌看着韭菜却并没有什么欲望,“我明白,你想用酒精打破一些东西,再引出一些东西。”
吕健已经斟好酒递给他:“试试看。”
“真是……没见过这样的。”夏歌接过酒杯强行开喝。
酒精的确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降低人的理智,牵引人的感情,延缓人的思考,唤醒人的本能,即便是从科学上来讲,人在酒后和在洗澡的时候,唱功方面也的确会有些突破自我的发现。
还有更关键的,喝过酒的男人,会想女人。
即便是夏歌,几杯酒过后也有些管不住嘴了,一些记忆的碎片控制不住涌出——
那时在酒吧,有个女孩几乎每天都来,点一杯啤酒,一言不发地坐到最后。
有一天实在是太晚了,老板也早看出了什么,恶作剧般的要求夏歌送这个女孩回学校,女孩也第一次说话了。
“你唱歌真好听。”
“是么。”
之后二人没再说话,他送她到宿舍楼下,看着她翻墙回去。
从第二天起,每天唱完歌后,送女孩回家成为了夏歌生活的一部分,每一晚,大约都只有两句对话,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互相了解。
“晚上宿舍都是人,她们凑在一起聊一些我不喜欢的东西,所以才去听你唱歌吧。”
“谢谢。”
……
“提前走的那个是我的同学,她非要跟着来,听过之后说不喜欢就走了,真是没水平。”
“没关系的。”
……
“有人追我了,很不真诚,我不喜欢。”
“那真可惜。”
……
大约两周后的一天,夏歌打破了规矩,率先开口:“你每天都说不喜欢的东西,今天说说喜欢的东西吧。”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默默拉住了夏歌的手。
干净的像一张白纸,夏歌心里这样想着。
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发生,二人从一前一后走,到肩并肩走,进而变成手牵手走,宿舍楼前挥别也变成了吻别,夏歌也喜欢她,她单纯的喜欢她喜欢的东西,远离她讨厌的东西,夏歌有时觉得自己很幸运,成为了她喜欢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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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就很没气势
后来就是同居,怀孕,退学,与家里断绝联系,虽然这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场灾难,但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这却是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仿佛切断了与过往世界的一切牵绊,用生命去拥抱他们的小世界,去呵护全新的生命。
再后来,有公司签了夏歌,夏歌开始全力打造新曲,并且夜以继日地跑商演,即便忙活一天也只有几百块的车马费。
大概有小一年的时间,淩小菲都在自己拉扯孩子,毫无疑问,新生命会带来美好,可同样也会带来抑郁,当她精打细算生活费用的时候,别人正在随意购买进口产品;当她被孩子缠得殚尽力竭的时候,别人已经雇了3个保姆;当她还抱着孩子在社区里散步的时候,别人的孩子已经在婴儿游泳馆畅游了。
更可怕的是,她发现社区里带孩子人不是佣人就是老人,她每天重复地看到那几张丑陋的脸,然后下意识避开她们,怕不小心融入那个圈子。
她甚至不敢打开手机,昔日的同学们,要么在疯狂展现自己的事业成就,要么在使劲秀出各国度假的美妙瞬间,而自己,只有一个暂住的居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一个永远在努力的丈夫。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既不是公主,也没有找到王子。
渐渐地,淩小菲就连朋友也没有了,社区中那些看孩子大妈的倒是很热情,总希望把自己拉进他们的圈子,这样结伴买菜、领退休金、跳舞的时候,就能多个人了。
再后来,夏歌出了单曲,榜单前20都没进,唱片公司放弃了他,他只好更加拼命的跑商演,车马费也越来越低。
淩小菲控制不住自己开始怪罪他,希望他不要把全部精力放在音乐上,要懂得为人处世的技巧,娱乐圈本就不公正,本就攀附权贵不是么?
久而久之,这种抱怨与指责变成了谩骂与侮辱,毕竟夏歌是淩小菲唯一能交流的人了。
曾经的“才华”变成了如今的“酸腐”,“专心”变成了“懦弱”,“自由”变成了“穷酸”。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争吵,但又不敢太大声,怕吓到孩子。
终于有一天,淩小菲带着孩子走了,应该是回家了,她最后向父母低头。
半年后,一个夏歌完全不认识的淩小菲横空出世,她的父母拿着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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