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是被私人收藏家拍下来收藏了。”朱莉的声音也轻起来,她似乎在斟酌用词,“在你车祸后的第二年,你们的存款就没法支撑医药费了,最后就把这把大提琴拍卖了……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新闻里报道了挺久的,但后续我们也都不知道这把琴的去向,前几天我正好跟着我们乐团出去演出,无意间才有了这把琴的消息……”
林筝握着电话的双手都忍不住有些颤抖。她闭上了眼睛,缓了缓神。已经过去七年了,然而她总觉得,一切都还只是过了眨眼的那么一瞬间。七年前,她才19岁,她的双胞胎妹妹林溪也才19岁,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然而却出了那场车祸,林溪死了;而林筝在ICU病房躺了整整六年,昏迷了整整六年,用医疗器械维持生命,没有任何人认为她还能醒来,也没有任何人期盼着她醒来。
长相完全一样的双胞胎,都学着大提琴,可即便外表再相同,内里总有差异。林溪天赋过人,14岁时已经与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合作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洛可可主题变奏曲》,17岁时举办大提琴独奏会,技惊四座蜚声海外;19岁时,她的第一张大提琴专辑即将发行。而林筝就逊色多了,如果没有林溪做对比,她的大提琴拉得也称得上优秀,然而在天才的光芒面前,普通人就只能是灰扑扑的一团了。世人都知道天才大提琴手林溪有个双胞胎妹妹,但他们甚至不知道林筝的名字,也不在意林筝能不能拉大提琴。
就如车祸后媒体公布林溪去世的讣告时,人人都在哀叹天妒英才,都在惋惜林溪,鲜少有人去关心还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林筝。
就如当整整六年后林筝艰难地醒来,艰难地重新活过来,还来不及说话,得到消息赶来的父母就扑头盖脸给了她一个耳光。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妹妹?”
”为什么开车出了事故?”
“为什么还躺了六年,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她的母亲几乎是歇斯底里,“林溪赚了那么多钱,她赚来的那么多钱,都被你花光了!可你醒过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呢?你能像妹妹那么赚钱吗?你能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吗?我们辛苦了一辈子,花了那么多钱才培养出你妹妹……”
之后的那些话林筝已经有些记不得了,她的记忆似乎自行屏蔽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的醒来并没有人庆祝,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努力活过来,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林溪的那些极端的死忠粉丝甚至对林筝进行了咒骂。
“为什么死的不是她?”
“林溪去世真的是大提琴界最大的损失,要是死的是她姐姐就好了。”
“可能没用的人反而活得长吧。”
“要不是为了筹集她的医药费,林溪的‘舒曼’也不会被拍卖啊!”
“要不是为了救她,林溪也不会死啊!”
“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对方为这把琴取名叫做 “Schumann”,按照那位写出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梦幻曲的德国作曲家罗伯特舒曼命名。
也是此刻朱莉谈及的这把琴。
“林筝,这不是你的错。”电话那头朱莉放缓了声音,“如果你想见这个私人收藏家,我可以帮忙联系让你们见个面。”
朱莉是林筝醒来以后才认识的朋友,她也是一位大提琴乐手,在本城的交响乐团工作,她也曾经是林溪的粉丝,然而她并不极端,并不仇视林筝,相反,她相当温柔地怜悯同情着林筝,尽其所能帮助着林筝,帮助她重新适应这个社会,帮助她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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