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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很撩人[电竞]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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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狗粮(补)(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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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活等等等,但宋父最后提出的问题只有一个,和她之前说过的所有话题都无关。“他对她女朋友好么?”

    这问题超出了原本的考试范围,宋昉有几秒的愣神。

    反应回来,她看着宋父,说:“他对他女朋友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好。”比刚才还要多一个特别。

    宋父笑,说了和宋母一样的话:“那还挺不错的。”

    宋昉悬着半天的心终于可以落地。

    能得到父亲的认同实在是再开心不过的事。

    高兴的尾巴都摇了起来。

    左晃晃右晃晃。

    ……

    翌日。

    宋昉和江既明约的是下午出去。

    她性子急,提前三个钟就开始捯饬自己。

    眼影要选合适的,腮红不要过重,口红用珊瑚粉,画个甜美妆容,衣服要保暖也要漂亮。

    宋母看着奇怪,问她:“要出去?”

    宋昉点头。

    宋母:“和谁出去?”

    宋父恰好从旁拿着报纸路过。他推推眼睛,说:“昉昉都这么大了,你还问这些?”又说,“还说什么要改改性格,不能像之前那样。”

    宋父拆起自己媳妇儿的台来时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的。

    宋母有些不好意思,清咳了两声,和宋昉说:“记得早点回来。”

    宋昉乖乖点头。

    宋母又说了几句后,进房去了。

    送走了一尊佛,另一尊又来了。

    宋父背着手踱步来到宋昉前,面色带着几分严肃。

    “今晚家里的大门只为你开到十点钟。”

    “如果你十点钟没有回来,我将牵着老李家的小黑还有隔壁老吴的小黄,一起出去找你。”

    嗬,今天还升级了,多加一只狗。

    “……好的,父亲大人。”

    宋父对这个回答很满意。

    笑着点点头,转身进了房。

    宋昉垂头从化妆包里翻出两只口红。

    抬头看着镜子,将两个很鬼打墙的颜色不断在嘴边比划。

    到底是用这支,还是用这支啊。

    美妆大神难得遇到一次棘手的美妆难题。

    拿着口红焦急忙慌。

    但宋小姐,请你睁大眼睛看,会发现你手上的两根口红的颜色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所以,请问你到底在纠结什么?

    啧,恋爱的女人啊。

    ……

    江既明比她早到。

    他在咖啡厅门前等她。

    光是站在那儿就是一道风景,回头率很高,也不知道为身后的咖啡厅引来多少单生意。

    宋昉到时,正看见有几个高中生模样的小女孩儿站在她面前。看来是上来搭讪要微信。

    女孩儿们很大胆,势必要拿到帅哥联系方式。

    也不知道江既明究竟和女孩儿说了些什么话,女孩儿们脸上的笑容逐渐退减,在看到朝宋昉后,那笑容彻底消失干净。

    苦着脸,好似经历了一场失恋一般。

    宋昉到他身旁时,小女孩儿们正在压着声音开分锅大会——

    “说了长这么帅不是gay就是有女朋友了吧!还不信我,非要来。”

    “诶,说的好像是我们逼你来的,也不知道是谁一见到就走不动道。”

    “卧槽,他女朋友也太漂亮了吧。”

    “看来恋爱真与我们无缘,咱们还是加入fff团算了。”

    十六十七的年纪。

    青春洋溢,满满的胶原蛋白,就算是丧着脸也可爱。

    女孩儿们走时,和宋昉说:“姐姐,你和这个小哥哥看起来真的好配噢。祝你们99不88,幸福手拉手,狗粮撒天下。”

    说的还挺押韵。

    宋昉笑:“谢谢。”

    女孩儿们走了。

    宋昉和江既明订了电影票,时间快到,两人得赶去电影院了。

    临走时,江既明徒然向宋昉伸出了一只手。

    宋昉没懂:“干嘛?”

    江既明扬扬下巴,说:“幸福手拉手。”

    宋昉无奈,将手覆上他的,十指相扣。她说:“现在可以走了吧?”

    江既明嗯了声,牵着她往前走。

    被牵着的人笑都快咧到耳后了。

    狗粮没能撒天下。

    但也撒满了整条街。

    汪汪汪。

    ……

    两人从电影院出来时已经到了傍晚。

    大年初二的街道如初一一样冷清,一条街只有几家店铺和饭馆是开了门的。

    两人吃完晚饭后,无所事事,宋昉领着江既明在步行街附近乱转悠。

    一路给他当导游。

    这是我们L市有名的铜像,这是我们L市有名的小吃,这是我们L市有名的地点。

    你们L市有名的地方也太多。

    一半真一半忽悠,两人从步行街的头走到了尾。

    步行街的末尾附近是L市很有名气的清吧一条街。

    走进几步去看,离着门口不远处有一家清吧正亮着灯,开了门,在营业中。

    宋昉稍稍眯起眼,亮着白灯的‘twelve’在一片黑中很醒目。

    原来是12啊。

    宋昉算得上是那家店的常客。

    以往她回L市,和老友同学小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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