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丁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她没晕过去已经很不错了。
野人抢夺心脏,俩人分食了之后就再次把我们当成了目标,七个野人对战我们这个小队伍,那就跟过家家一样简单!
看到这一幕,我也没再开枪了,毕竟开枪震慑不住,那也就没用了!
有人会问,那为啥不直接开枪杀了这帮畜生呢?
我也知道开枪会很快,而且我们也许不用付出什么代价,可换个思想去考虑,连着开枪那岂不是就跟追光灯一样,摆明了暴露自己的位置吗?
我一直没忘了,子弹只有这些,但看上我们这两把枪的人,可远远超过了子弹的数量!
还是用冷兵器吧,虽然准确度差了点,但好歹能拖延他们进攻的步伐,等实在不行的时候,我也只有再开几枪,然后一边跑一边等着被追杀了。
嗖!
“嗷!”
一把三菱刺刀直直的插进了野人的脑袋,脑浆顺着刺刀上的血槽就流了出来,那叫一个血腥!
我正纳闷儿大个儿咋这么牛逼的时候,却发现他的位置根本不可能对那个野人造成伤害!
“妈的!还有其他人!”我暗骂一声,目光在四周迅速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