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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情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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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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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y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来电的是他的编辑。一提起手机,便听到里面好似发飙一般的怒吼:倾墨,我的大少爷!你再不来这里就要被挤爆了!你该不会是给我忘了今天的首发会了吧?!你给我立刻,马上,限你在半小时内,立刻赶来Lotus酒店!说着也不等Roy说一句话,便挂上了电话,显然是气到极致了。

    Lotus酒店?为什么要去Lotus酒店?那不是穆的产业吗?

    还未清醒的Roy迷迷糊糊想着。哦,忘了说,倾墨是Roy的笔名,很古典意境的名字,然而他却是个靠写现代都市生活来赚钱的作家。

    LotusRoy喃喃念着,忽然一个鲤鱼打挺自床上跳了起来──他怎么会忘了,今天是他新书的出版首发会唉别的倒也没什么,只是这件事,怕是会被他的编辑念念叨叨上大半年吧Roy无奈地想着,边冲入浴室快速洗漱打理。

    十分钟后,Roy便从浴室中出来了──及肩的栗色长发,琐碎的斜刘海遮住了大半个额头,露出底下美丽到惊人的凤眸,淡粉的薄唇好似诱人前去一亲芳泽一般;得体的英式贵族衬衫,配上格子的风衣,底下是一条米色的西装裤──优雅,精致。这大概会是任何人见到这样的Roy的第一反应了吧。

    临出门时,Roy才意识到,自己昨夜等待的男人竟真的是一夜未归,说心中不气才是假的,然而此时他却更想笑出来。以优雅为名的Roy是从不屑于以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的。

    出门驱车前往Lotus酒店,Roy突然发觉自己现在所开的这辆银色两座跑车便是第一年穆斯韶送予他来庆祝他的生日的,而身上的风衣以及颈间的配饰,亦是那个男人平日里无事为自己挑选的礼物,Roy再次想要笑出来──原来是这样么?这两年以来,他也快被宠的昏了头了呢──就情人来说,穆斯韶的确是不错的男人,只可惜,喜新厌旧似乎是男人的本性,不,应该说是人类的本性──除非,有一天你爱上一样东西,就如同爱自己那般喜爱,到那时,喜新厌旧这个本性才无法再发生作用。而Roy知道,穆斯韶对自己的喜爱显然没有到那个程度。

    走近酒店,进入无数镁光灯的闪耀之中时,Roy心中还在想,可是他对那个宠了他两年,却在现在想要甩了他的霸道男人的喜爱似乎已经超过了一般的限度了呢,甚至超乎他自己的想象──该怎么办呢,穆?你想逃了,可我,不允许你逃呢,呵呵既然如此,你就做好准备,接受我的调教吧,不听话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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