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终于点了头。看他点头,周前终于急忙朝厕所跑去。
也正好,周前刚好,店里来了客人。墨琛鼓着心跳开始“行骗!”他说话的语速没有周前那么快,周前一开口,别人就能感觉出他是专搞这一行的。而墨琛说话不紧不慢的,不像再推销,倒像是在讲书,声音好听,人又有气质,彬彬有礼的,看起来就像个有品质懂生活的好男人,他一推荐,别人自然就喜欢了。
于是墨琛卖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件衣服。仅一件衣服就赚了一百五十块。
他压着兴奋的心情给人找了钱。
等周前一出来,他就高兴的像周前炫耀,周前接过钱,拍拍他胸部笑道,
“你小子出息了啊,行,晚上咱们却吃顿好的!”
墨琛的钱全拿来投资给这个店了,连自己住的房子也退了,和周前挤在一间又黑又暗的小房间里。只除了他买的那个二手车没卖,一是卖不到合适的价钱,二是他不想回去在小兔面前显的那么落迫,有车回去也方便啊。
一次生两次熟,墨琛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越做越顺手。而且他很聪明,只一段时间,便知道怎么说话,说什么有抓出顾客的心。
慢慢的生意越来越好,而且还是回头客居多。有的顾客知道这里的衣服没卖的那么好,但是她们就喜欢听墨琛说话,有钱嘛,到哪儿买不是一样,就喜欢来看看墨琛。
墨琛最初问过周前,为什么那些女人明明知道这衣服不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听到独一无二几个字后,还会会心动的买下来呢?
周前笑着道,这就是女人,明明知道是假话,还是乐意听。所以啊,以后不管看到多丑的女的,你都要叫人家美女知道吗?
如今看来,果然如此啊。
服装店开了三个月,赚了不和钱,每天的客流量也不错,周前就决定开第二家。
两人又忙忙碌的碌的准备了一段时间,第二家生意终于进入正轨时,请了一个员工,墨琛总算得出空来,回去看看小兔。
这一次回去的心情和上次完全不一样。以前是职场,现在是商场,他觉得自己懂得了更多东西,对将来更有希望,更充满力量。
他想,他一定可以给小兔幸福!